最近晚上看電視,我會在新聞台停留幾分鐘之後,就轉到動物星球頻道,我
注意到一件事,之所以我不喜歡看新聞,是因為新聞充滿八卦流言,可是我所看
的動物星球頻道,其實也是一個八卦頻道,不過這些是關於動物的。
生態攝影師拍野生動物的心情,其實跟狗仔隊差不了多少,他們要的就是那
引人注意的畫面,當然還是有些不同,但是拍到的瞬間應該都是很興奮的。所以
這又衍生出一個問題:動物是否也有隱私權和肖像權。
大部分的名人都很討厭八卦和狗仔隊,因為這讓他們帶來很大的困擾,我想
動物對於這部分應該也會有意見,只是他們無法與我們溝通。
我也想到一個有趣的點子,如果把動物星球裡面的動物,取一些大家熟知的
名字,像是陳冠希海象、阿扁蝙蝠、或是史恩康納萊老虎,不知道會不會吸引更
多的注意力和討論,當然被批評模糊焦點或顏色偏頗是可以意料到的。 XD
到底隱私權和肖像權是什麼,為什麼人類可以擁有這兩項權利,而法律又代
表什麼,為什麼動物無法列入法律的範籌,是因為我們自認為他們沒有行為能力
,抑或那只是人類的自大,最近有不少虐待動物的事情發生,而這些有關的問題
,在很久以前就被一些哲學家丟到一旁,因為他們直接相信人和動物是不同的。
這種看法跟教會看演化論的作法是差不多,否定然後否認,不容質疑是宗教
力量的泉源,不過同時這也會是他們的死穴。
人和動物的差距不遠,只是人類更善於表達和更複雜的思考,這是我目前觀
察到部分,這樣的差距足以讓人類主宰地表上的許多事情,也許也因此看不清真
相,而變得自以為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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也許我不應該抱有太多的期望,因為這樣子就不會太難受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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